您当前的位置: 客户服务  >  业务介绍  >  中间业务  >  国内结算类 > 正文
转账支票

功能介绍: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业务特点:灵活简便、安全可靠,当天或次日即可入账,是目前使用最普遍的支付工具。支票一律记名,可背书转让,支票无金额起点的限制,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内,可以挂失。

适用范围:同城、异地(目前规定金额上限为50万元)的款项结算。

办理流程:凡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填写《结算凭证购买单》并签章后,经审核无误,即可领用支票。

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款项需要结算时,可签发转账支票,记载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加盖银行预留印鉴、使用支付密码的,还需填写支付密码。

特别提示:出票人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以及与其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